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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无锡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6-02-17 15:02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16-00004
发文日期
2016-02-17
公开日期
2016-02-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社会,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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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度无锡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依法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市安监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努力争取不发生较大事故;确保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努力争取同比下降。

  2.依法依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推动落实行业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烟花爆竹、危化品监管、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安全督查和隐患排查,夯实安全责任,落实监管措施。

  4.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努力加强宣传资源整合,精心筹划全市第23个“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全力做好安监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继续完善考试考核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运行。

  5.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动企业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6.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规划科技处(信息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

  2.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二、2016年度市安监局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各表说明如下。

  (一)市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等)。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市安监局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市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市安监局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市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市安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市安监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市安监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九)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2016年度市安监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构成情况、财政拨款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支出安排情况。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要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以体现公开信息内容的连续性、可比性。

 

附件:2016年市安监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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