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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时间:2017-03-06 16:00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17-00026
发文日期
2017-03-06
公开日期
2017-03-0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指标,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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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和《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健全责任体系、严格依法治安、加强基层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妥善应对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破解安全生产工作难题。经过五年的努力奋斗,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目标如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年“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平稳好转态势。

——目标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审议通过并实施《无锡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无锡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各地各级坚持责任目标管理,强化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实行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监控机制,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十二五”期间,行政首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实现全覆盖,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成为常态,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工矿企业)实现“五级五覆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企业自觉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纳入诚信建设体系,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国率先推行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两选一”办法。“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率达100%。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无锡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试行)》《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组活动制度》等文件。建立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组活动等制度,定期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市(县)区、镇(街道)安委会专委会工作机制,强化各领域安全监管。“十二五”期间,建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校车、旅游、电梯、地下管线、燃气、“打非治违”等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专委会覆盖生产、消防、交通、建设、农业、文教、服务等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不断加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完善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鼓励监管干部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建立完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模式,健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检查督查机制,探索安全执法检查“专家顾问制”和企业安全管理托管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各市(县)区、镇(街道)和开发区(园)均设立安监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市(县)区安监部门增设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职能岗位并配备1至3名专职人员,全市监管监察能力明显加强。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553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24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推进化工企业“退城进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动化改造、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烟花爆竹:推进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严格把牢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行政许可关,基本完成零售网点“两关闭”整治任务。非煤矿山: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非煤矿山连续11年安全生产“零”死亡。全市矿山企业基本情况普查信息全部完成网上申报审核,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00%加入“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冶金工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化对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项整治,查清底数,加强监管。交通运输:大力开展“平安交通”活动,初步完成“五大安全质态任务”。消防: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整治。其他行业(领域):水上交通、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城市燃气、旅游等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均得到进一步加强。

——业病防治能力稳步增强。制定出台《无锡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无锡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无锡市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手册》等文件。建立多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实行职业卫生“告知”和“承诺”制度,探索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模式。集中组织开展使用苯、三氯乙烯、正已烷等有机溶剂且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确定整治企业2035家,涉及接触危害人数105406人。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出台《无锡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制定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深入开展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评审员和内审员两支队伍,坚持质量优先原则,督促企业持续改进。“十二五”期间,市级29个部门共制定56个隐患排查标准,全市共7300多家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一级19家、二级106家,一、二级企业总数位列全省前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达标率100%。

——安全科技应用效果显著。全面整合升级市、市(县)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设计研发“无锡市感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无锡市安全服务云”APP等信息管理系统及其配套子系统。“十二五”期间,系统在线使用用户涉及20多个行业(领域)50000多家企业,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升。修订完善《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一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资源信息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职业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钢厂煤气泄漏等10余项全市性综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平安寄递”创建等活动,打造“台、报、刊、网”四位一体宣教平台,运用媒体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强化“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积极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一步筑牢社会安全基础。“十二五”期间,深入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培训企业34090家、185.23万余人,共建立国家级社区5个(其中2个为国际安全社区)、省级社区3个、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5家,全民安全素质稳步提升。

——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成效显著。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十四年“双下降”,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全市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59,比2010年同期下降38.5%,全市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国家构建大安全格局的关键时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和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阶段。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适应安全生产新趋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新摆位、新谋划、新思考,构建大安全格局保证安全发展,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十三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妥善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安全生产风险依然严峻。我市是全省化工企业大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广,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多,安全风险管控难度较大。我市企业众多,高层楼宇众多,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设施众多,城市开发强度大,路网密集,地下管网密集复杂,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较多。大型建筑工程施工难度大,施工队伍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龄结构趋于中老年化,存在众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安全基础薄弱,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缺乏管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危险化学品、电子、纺织、建材、船舶、机械等行业(领域)企业存在可能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也成为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较突出问题。

——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我市中小企业量多面广,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强。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自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存在遗漏点,一些企业“三级”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技能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老化,安全科技手段仍显匮乏。部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风险辨识和管控仍存在盲区和死角。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地区和部门安全生产权责关系尚未完全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三定”方案无安全管理职能。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尚不健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需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执法人员配备不够到位、队伍不够稳定,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比尚不科学、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科学执法手段不足,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仍需提升。

——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挑战。随着经济结构的持续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的大量涌现促使产生新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传统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难以应对。随着城市发展进程加快,复合型事故比重增加,安全事故发生重心将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非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加大。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小微企业将大量出现,点多面广的分散性风险增加,对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出了新挑战。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客观上也对加快监管体制机制转变提出了新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实现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统一,坚持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切入点,把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作为着力点,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落脚点,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以创新改革为源动力,深化风险管控,细化隐患治理,强化法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能力,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安全发展,突出预防。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伤害。

——统筹兼顾,依法治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法规标准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机制,严格依法依规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

——科技强安,改革创新。以科技为引领,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推动安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本质保障水平。

——落实责任,治本攻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安全生产格局。

(三)规划目标

以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法律法规体系,管用的监管监察体系与应急救援体系,有效的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体系与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体系,实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累计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0%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

3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10%

4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0%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出台《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到2020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对施行3年以上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执行效果评估。

创新执法机制。探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实行计划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和“双随机”执法,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实施分级分类和动态执法。探索简易执法模式,推行现场执法与审核、裁决和执行分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推进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人员档案管理。强化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及下级机关的执法考核评议,将监管执法工作纳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公布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自觉接受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的外部监督。建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执法违法行为。

(二)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化责任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企业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总监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评估考核制度、基层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人员权责,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规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制定出台《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工作方案》。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强化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测检验。严格企业相关方管理,明确相关方职责,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完善企业事故风险预警、预报及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的规范化管理,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可操作性强、实战性高的应急演练。

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完善企业安全科技人才培育机制,引导企业间互评、互查、互帮、互助、互教。注重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实行企业不同岗位的针对性安全培训,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健全企业安全投入机制,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经费,保证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常态化投入,引导企业按国家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强化企业标准化运行机制,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建立生产作业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生产作业信息和安全处置措施。

(三)健全监管监察责任体系

深化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市、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总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将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依法依规落实领导责任制,细化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厘清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坚持“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和联合执法。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问责力度。到2020年底前,修订和完善《无锡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

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健全安全监管制度机制,以法规、标准为依据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安全检查制度,优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完善事故隐患分类和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探索实施网格化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评测,实现动态化网格监管。健全专委会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事故及隐患等信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理顺安全生产责任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持续推行企业存缴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

危险化学品: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推动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生产的自动化改造,推动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实行危险化学品集中处置。适时组织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操作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化工集中区企业、化工监测点企业以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争取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100家。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化学品输送管道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集中经营设施建设。加强化工园区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化学基础等专业知识的安全教育。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危险化工工艺岗位主操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强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的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重点完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推广运用危险化学品行业电子标签、物联网新技术、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信息监控系统。

烟花爆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全面深化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要求,关闭全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一步加强批发、零售企业及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管理自我持续改进机制。强化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案件查处率100%。大力推广信息化科技手段,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有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现企业巡查、检查信息自动化申报。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实操训练。

非煤矿山: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成果,强化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和现场管理,加强基础建设,严控火工品,严把采剥比,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落实台阶式开采,推动开展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加强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非煤矿山开采规范化、标准化。

冶金工贸:深化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安全适应控制技术。继续推进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标准运行,开展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推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较大风险作业过程管控,形成闭环管理。强化重点及关键大型设备的检维修作业管理。强化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强化外包施工等相关方的统一管理。健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交通运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培训,加强管理部门与企业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持续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深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建立运营服务标准和安全评估体系。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推进邮政业机构体系建设,组建市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依法依规落实邮政业安全监管属地职责。“十三五”期间,实施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平安寄递”示范工程。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事故屡发、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市场限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部位以及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的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现场联动机制,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施工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防控起重设备事故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工地视频监管系统。

消防:大力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建设,依托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构建社会火灾防控互动共享平台。按照“政府投资建设、消防负责运行、单位免费接入”的模式,进一步提升系统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消防监督力量精确投放、灭火救援指挥科学高效,到2020年底前全市消防控制室接入率达100%。健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个责任”,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四个基础”,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大型工业园区的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厘清各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以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构建安全监管、安全检验和社会组织相互支撑的“三驾马车”格局。深化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气瓶、电梯、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鼓励相关单位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投保安全责任保险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手段和方式,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普及,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五)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严格安全准入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停安全保障水平低、不能升级改造的企业,加大相关高危企业的重组、退出、关闭力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规划准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规模准入,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控制人流密度。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执行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正确处理简政放权与加强安全监管的关系,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同类审批事项合并。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安全源头管控、评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

加强区域安全管控。强化城市安全规划及评估,积极开展城市区域公共安全规划以及园区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对重点监管区域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设计专篇,实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每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及辨识,确定风险类型,划分风险等级,绘制市、市(县)区以及企业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强化重点企业、隧道桥梁、市政管线、轨道交通等重点管控对象的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城市区域内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实施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六)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监管网络,优化市、市(县)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镇(街道)等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人员配备机制,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强化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监管执法人员,严格落实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坚持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必训,在岗人员每3年轮训一次,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和委托执法等方式。到2020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

加强监管执法条件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装备的配置、更新。到2020年底前,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要求,完成市、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的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执法装备的配备。

(七)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健全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和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场所警示、日常监测、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采取个体及工程防护措施等工作,推动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数量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管控。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探索并推行职业病危害分类分级监管,强化对高危粉尘、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检测和治理。推动企业增加职业病危害治理投入,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到2020年底前,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开展“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治理,专项整治达标率80%以上。

创新职业病危害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总工会等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对职业病患者权益的保障作用。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立检测、评价、体检、诊断机构规范运作机制。探索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管理有偿托管机制,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职业病防治科研、调查、新技术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等支撑服务,提高职业病防治和监管水平。

(八)增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及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开展重大事故机理、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等基础理论研究。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格考试,鼓励监管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强化我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生产专家库。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立安全科技专项资金和奖励制度,促进社会优势资源向安全科技集聚和融合。鼓励和引导举办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推荐会,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重点高危部位的作业人员。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

创新安全生产服务模式。推动引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探索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工作机制,引导建立有能力检测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专业检测机构。建立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费用支付新机制,探索设立政府管理、企业缴纳安全服务费用的支付平台。完善科研、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探索安全生产托管模式,推动重大建设工程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延伸供电、供水、供气等领域的安全技术服务,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购买安全技术服务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九)强化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建立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报预警,强化与自然灾害等其他应急预警预报平台的互联共享。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各级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和工作程序。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建立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训练水平和综合救援能力。

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加强各级政府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强化企业制定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应急预案。完善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机制,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定期组织基层开展与生产特性相关的实战性演练,强化与周边企业、社区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应急联动。

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的投入力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与统一调运制度,完善全市应急救援物资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探索实施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调控能力。

(十)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发展

提高安全宣传水平。建立安全宣传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落实相关部门安全宣传义务,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提高宣传效果。重点加强与无锡广电、无锡日报等媒体的合作,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技能、警示案例等的投放力度,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创新安全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推动企业根据从业人员岗位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强化与省宣教中心远程教育资源共享,建设安全课程“超市”,建立安全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组织培训机构组建“讲师团”,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安全培训“送教上门”活动。到2020年底前,开展以班组长、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及农民工为重点的安全培训工程,力争在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和培训人数上有创新突破。

增强全民安全素质。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安全警示、安全科普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群众性安全教育。举办专家讲座、安全论坛等学术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知识水平。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中小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针对各行业从业人员、学生、老年群体、特殊人群等开展全民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及普及活动。积极推广安全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建设安全文化主题街道、社区和安全文化长廊,促进安全文化蓬勃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基层安监队伍力量配置。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监管执法人员标准化执法。实施监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区域性安全生产合作、交流、学习。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快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监管执法装备的配置、更新,按照标准配备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到2020年底前,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要求,实现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园)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达100%,执法装备达标率达90%以上。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智慧无锡”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广使用“无锡市感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无锡市安全服务云”APP和“无锡安监”微信公众号,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信息系统的使用覆盖面。优化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日常工作的网上办理办结,实现移动执法的执法过程、处罚记录、违法行为等工作的智能化信息联动。进一步丰富“无锡市安全服务云”APP和“无锡安监”微信公众号的各类服务功能,定期对网络及系统进行维护、升级、优化。深入推进我市职业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防、治、保”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综合信息平台。

(三)教育培训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考核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安全课程“超市”,推行自主选学并建立安全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加快开展师资队伍培养工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增选不同专业的专兼职教师完善市级安全培训师资库。完善培训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实行安全培训教师分级管理。到2020年底前,培育一支优秀骨干师资队伍,实现市、市(县)区优质资源共享。

(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江苏(江阴)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五平台一场馆”,实现对沿江及苏南片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推进江阴、宜兴、城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车辆卸载基地的规划建设,满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推进宜兴、城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的规划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

(五)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研究制定和补充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加强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中重大隐患的甄别和整改,重点强化化工园区等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或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薄弱环节攻坚治理,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实施化工园区重大隐患监控监察,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平台。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技术诊断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实施有针对性的技术诊断,对技术诊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2018年底前,优先完成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标准。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推行达标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落实达标企业“一年一自评”,定期开展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推动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巩固、深化和提升,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底前,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延期复评达标率达到100%,一、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相较于“十二五”期末总数翻一番,实现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组织领导

将安全生产纳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加强党委政府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制定规划实施总体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二)完善安全投入机制

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建立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保证每年不少于1000万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年增加。制定各部门规划投入保障方案,确保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积极引入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对长期保持安全生产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安全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以及职业病预防相结合机制,推行企业风险抵押金与责任保险产品的转换。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过开通安全生产官方微博及公众微信号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高度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发布有关信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投诉平台,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各类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

切实做好与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分析和常态化考核。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完成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公布。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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