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08: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无锡市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中国无锡-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afety.wuxi.gov.cn/)、“无锡市安监局”政务微博和“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1823850,传真:0510-81823854,邮箱:wxajjbgs@163.com,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8号楼312室,邮政编码:214131)。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7〕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94号)精神,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4条,其中通过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2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52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919条,向全市各级发放纸质版《无锡市安全生产动态》600份,电子版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地铁广告等媒体进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解读以及安全警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完成答复工作,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4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事故调查报告、预决算公开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裁定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市安监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仍有待改进,公开类目规范与精确性仍需提升;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的规范性仍需提高;三是政策解读的时效性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部处室、支队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按受公众诉求,除保密和涉及“三安全一稳定”的信息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加大重要时段及重大信息公开力度,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不断做好敏感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实效性。五是充分利用无锡安监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扩大安全生产信息发布覆盖面和落地率,提高信息引导能力。
二、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推进各项权责清单的公开工作
我局根据市编办《关于编制“市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内容,共梳理并制定我局行政权力事项31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9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后划转7项行政权力事项至市行政审批局,包括行政许可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安排专人逐项建立办事指南、制作办事流程图、上传办理所需文件与样本文件电子版等,严格执行标准化权力清单。此外,将梳理过程中需要增加、删减、修改的权力事项上报市编办,建议增加我局行政处罚2项,其它行政权力4项。10月,根据本局权力事项,维护更新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有关内容。目前,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网站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全部公开。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根据无锡市审改办下发的《关于报送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上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到实处。一方面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另一方面依托我局安全生产感知系统平台,已经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包括检查对象42343家,执法人员56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三、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组织发布应急管理信息16666条,监控舆情信息146647条,接转各类电话7161个,收集、汇总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及事故信息3935条,协调组织应急演练5次。
(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无锡日报”、“中国江苏网”等主流媒体开展执法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曝光;通过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事故调查”栏目公开各类事故的调查结果,通过“权力清单”栏目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通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监管执法的程序、结果。通过“执法监察”栏目公开每月执法重点工作安排、执法计划以及公开每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情况简报》,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布置下月执法工作。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那些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市内主流媒体进行公告,督促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无锡市安监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无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0
|
注: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