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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30 14:19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18-00148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收支,财务,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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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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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依法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安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规划科技处(信息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公事业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安监局本级、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为护航“产业强市”战略提供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今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较大事故1起,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累计死亡892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十六年保持“双下降”。全市各级“两会”、世界物博会、全球锡商大会等重要节点没有发生有影响的事故,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生产安全无事故。

  1、精心组织、严格举措,全市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得到有效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市安监局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制定了《无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内容、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及分工。根据市安监局的职责分工,市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无锡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爱明多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危化品综合治理推进情况,分析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薄弱,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市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15个部门组成的市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建立了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日常工作衔接。下半年召开联络员会议2次,交流工作,分析问题,共同商议制定了对策措施。多措并举,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1)完成安全风险排查和分级。贯彻落实《无锡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完成1377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排查工作,发现超过10个作业人员的企业29家。已经完成整改28家,正在整改1家。全力推进智能化二道门建设,至12月22日应完成建设的危化品企业547家中,已完成458家,正在建设60家;(2)扎实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全面清查13家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隐患和问题381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2家(其中1家企业被责令停用不符合规范的设备,其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至11月底,已整改隐患和问题341项,有8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并通过了复查;(3)加强准入条件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无锡市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暂行管理办法》,严格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口。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集中改革的部署,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局的工作衔接,研究制定了划转事项的内部流转程序,确保无缝对接。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领证前的第三方或专家复核,共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现场复核7家;(4)加强危化品应急管理。8月8日,以市安委办名义组织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卫生局、环保局、120急救中心、气象局和企业,开展液氨泄漏应急预案桌面演练,检验市级危化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并修订应急预案。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今年以来共完成85家企业预案备案。江阴沿江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已启动建设,综合大楼土建已开始施工。

  2、固化成功经验,突显地方特色,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取得重大突破。坚持依法治安理念,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后,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已于12月2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批准后颁布,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有以下特色:

  3、完善体系,明确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与市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完成了《无锡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健全和完善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报请市政府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细则,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防控责任;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印发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印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

  4、主动作为,统筹规划,江阴市国家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至2017年12月底,江阴市国家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的工作模式基本形成,完成了工作指南和16个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工作流程框图的制定以及首轮示范企业培育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创,建工作正规范化推进。各试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数比去年同期上升9.1%,工伤事故发生率和职业病例人数大幅度下降,示范效果初步显现。6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现场会在江阴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江阴试点工作成果,要求全省其他12个市借鉴推广。11月30日-12月1日,在泉州市召开的全国样板区试点城市工作会议上,江阴市作了大会交流,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的高度肯定。

  5、全面谋划,多措并举,滨湖区国家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有序推进。至2017年12月底,滨湖区国家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进展顺利。对照“全国企业标准化样板区建设标准”,全区2396家工业企业100%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1248家企业已经通过标准化考评,占企业总数52.08%,329家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标准化考评;919家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考评,占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44.46%,其余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正在按照进度计划有序推进中。

  6、思路清晰,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得到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其它权力三类权力事项,且根据职能划分现已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服务)类事项均已全部纳入“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并及时上报市行政审批局公布实施。于10月底前实现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的工作目标。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公布的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审批类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共办理29件事项;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梳理全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5月中旬编制完成我局“许可、确认、奖励、强制、其它”5类权力等政务服务事项,并将梳理过程中需要增加、删减、修改的权力事项,汇总向市编办反馈。根据我局梳理的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为实现江苏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一网通行”的工作要求,主动和省安监局对接和市行政审批局对接,目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事项均已实现平台整合,其它还未建立系统平台的事项,已按照要求上报市行政审批局,并由中心统一建设。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精神,制定《2017年度无锡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依托我局安全生产感知系统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包括检查对象42343家,执法人员56名。

  

  第二部分   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765.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23.96 万元,增长 23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支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收支数有所增加。

  其中:

  (一)收入总计 2765.3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765.32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523.96 万元,增长 23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收入数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1  万元,主要为 无锡市安监局 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 2765.32 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6.65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4.48 万元,增长 26.56  %。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的标准上调,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

  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2335.17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63.47 万元,增长 18.4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等标准上调,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支出数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13.5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37.36 万元,增长 77.9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的基数标准上调,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支出数有所增加。

  4.结余分配 0  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无锡市安监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金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本年收入合计 2765.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5.32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本年支出合计 2765.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86.05 万元,占 64.59 %;项目支出 979.27 万元,占 35.4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765.3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23.96 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收入数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276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23.96 万元,增长 23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支出数有所增加。

  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25.29万元,支出决算为 2765.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5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支出数有所增加。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11.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8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补贴的标准增加,使得支出额相应增加。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136.1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86.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支出数有所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 53.6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3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相应国家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降低能源消耗开支。

  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96.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9.2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直接核拨了区县安监部门。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17.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2.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6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有所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2、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80.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2.7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提租补贴的标准有所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30.9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房补贴的标准有所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65.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94.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970.9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65.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23.96  万元,增长 23  %。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收入数有所增加。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29.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65.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5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涉及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上调,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6名军转干部,收入数有所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86.0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24.1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61.8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9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6.9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8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4.90 万元,完成预算的 40.70  %,比上年决算减少 6.35  万元,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减少了出国人员的数量和组团的个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出国人员的组团数和人员数量。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国的机票费、住宿费、公杂费、个人零花钱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 25.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全部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全部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3.公务接待费 6.97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6.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77.44 %,比上年决算增加 0.72 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在即,接待各地来交流的频率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的标准。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总局、省局来锡安全生产督查、接待外市单位来锡交流调研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30  批次, 600  人次。主要为接待总局、省局来锡安全生产督查、接待外市单位来锡交流调研等。

  无锡市安监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6.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40.47  %,比上年决算减少 5.56  万元,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的人数、压缩会议的规模;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的人数、压缩会议的规模。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99  个,参加会议 600  人次。主要为召开的各类总结会、专项整治部署会、工作部署会等。

  无锡市安监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84.25  万元,完成预算的 49.85  %,比上年决算增加 20.01  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总局全员培训的要求,加强了三级教育培训的力度和频率;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降低培训的标准和减少培训的时间。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65个,组织培训 1890  人次。主要为培训三级教育、工贸危化等条线业务培训、行业负责人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安监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1.88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180.97  万元,降低 74.52   %。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和办公费用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4.0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4.0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4.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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