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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市华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1•6”起重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10: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对无锡市华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1·6”起重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锡安〔2019〕21号

 

滨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6日14时50分许,位于滨湖区胡埭镇陆藕路36号的无锡市华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在全市城市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对社会安全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滨湖区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彻底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根据《无锡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协同调查及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安〔2018〕64号)有关规定,决定对无锡市华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1·6”起重伤害事故实施挂牌督办。

         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内完成如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二)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责成相关部门监督落

         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

        (四)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无锡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督办事项办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锡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报告。

 

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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