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今日值班值班领导 : 虞建新 值班长 : 王耀山 值班员 : 付伟、赵锐值班电话82751110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责及监管信息

关于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未张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案的公告

时间:2020-01-14 13:09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20-00007
发文日期
2020-01-14
公开日期
2020-01-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执法,行政,安全生产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9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鼎盈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给无锡市鼎盈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保险粉)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19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鼎盈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给无锡市鼎盈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保险粉)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

  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11月26日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锡应急监一责改〔2019〕112605号),责令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对此项问题于2019年12月25日前整改完毕,鉴于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仅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现决定对常熟市天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罚款。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