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26 20: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应急〔2020〕100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的规定,现将由原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宜兴特明科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信息见附件。
企业仍需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等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特此通告。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