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今日值班值班领导 : 杨鑫 值班长 : 袁焱 值班员 : 刘根会值班电话82751110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曝光台

无证动火作业,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26 15: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电焊,作为焊接作业的常见类型之一,属于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现公布锡山区近期查处的三个案件请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案例一: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亿相默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现场1名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合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现场2名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力克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现场2名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电焊作业属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