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今日值班值班领导 : 张敏 值班长 : 施维 顾文俊 值班员 : 余歆值班电话82751110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15: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无锡市应急管理局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5-04672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180,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

预计评审时间:2025-12-18 09:30

评审地点: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8号无锡市联合金融大厦2002室

采购单位: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项目联系人:汤工

联系人电话:18012370003

响应开始时间:2025-12-10 15:30

响应截止时间:2025-12-17 15: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8.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9.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0.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供应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经营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客运出租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免费下载预览

3.获取比选文件网址:https://js.fwgov.cn:615/login

微信

微博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