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的通知
锡安〔2016〕20号
发布时间:2016-11-30 11: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制定落实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并于10月1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稿)报送市安委办。对逾期未报送整改情况及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市安委会将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并严肃处理。
市安委办联系人:顾文俊,联系电话:81823913,邮箱:82751370@163.com。
附件:锡安【2016】20号附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ceb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