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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6-19 14:42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17-00043
发文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19
文件编号
锡安监〔2017〕9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9号)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认真学习领会,并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苏安监〔2017〕39号请在省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档下载。

(网址:http://www.jssafety.gov.cn/)。

请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附件一:《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9号)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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