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1 14:41 来源: 无锡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52/2017-00181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公开日期
- 2017-12-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安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规划,通知,安全生产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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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2号,以下简称《规划》),确保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有效实施,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经市领导同意,现就安全生产规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各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分解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的时序和重点,推动《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要切实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任务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落实上确有成效。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各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规划》确定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要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以及重大科技攻关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市安委办要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评估机制,通过目标评价与过程检测相结合的动态监测方法,加强对《规划》主要任务、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常态化监督《规划》顺利执行。2018年和2020年,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总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附件:无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工作分工.doc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