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创业盛贸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时间:2021-03-12 15:49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52/2021-00020
- 生成日期
- 2021-03-12
- 公开日期
- 2021-03-1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2020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创业盛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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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创业盛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自由裁量“一档: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无锡创业盛贸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元整(¥575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