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兴市常新铸造有限公司2台在用中频炉的出水温度报警与进回水流量差报警系统未安装到位,也尚未配置不间断电源案
时间:2021-03-12 15:52 来源: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52/2021-00021
- 生成日期
- 2021-03-12
- 公开日期
- 2021-03-1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2020年12月14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常新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单位在中频炉改造过程中有2台中频炉在安全设备(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报警系统,不间断电源)未安装到位情况下仍在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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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常新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单位在中频炉改造过程中有2台中频炉在安全设备(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报警系统,不间断电源)未安装到位情况下仍在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宜兴市常新铸造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