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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春南商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等违法行为案的公告

时间:2021-09-10 17:22    来源: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52/2021-00266
生成日期
2021-09-07
公开日期
2021-09-1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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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1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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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和第(六)项的规定,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贰拾叁万贰仟元(¥232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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