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4: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苏安办函﹝2022﹞22 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加强调度,抓好落实”的批示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重点整治任务落细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围绕 12 个重点行业领域、对照 93 条重点整治事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和梳理,全面摸清底数、系统梳理现状。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的目标和要求,增强百日攻坚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重点整治事项再聚焦。
二、限期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重点整治事项实行销号管理,明确隐患清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整治事项清单化、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要督促企业于 7 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明确销号时间。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于 7 月底报送市安委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首轮专项检查工作要在 8 月中旬完成,并及时推动解决一批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未解决的要明确完成时限,紧盯不放。
三、定期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定期调度和专题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百日攻坚进展,会商研判突出问题,拿出务实管用的硬招实招。市安委会每月调度 2 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每月开展调度不少于 2 次,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持续保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调度情况及时通报百日攻坚进展,并及时报送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以简报、自媒体等形式大力推广。要坚决曝光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加强与考核考评、执法处罚等挂钩衔接。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五、强化督导。各级安委会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检查指导。各级安全生产督导组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强化面上推动,定期参加当地百日攻坚行动调度会,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骨干和专家组建执法检查组,跨地区交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 7 月 29 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第一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调度统计表》(其中市级部门填报附件 1,各地区填报附件 2);每月 10 日、25 日前向市安委办各报送一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调度统计表》。
联系方式:顾文俊,81823913,82751370@163.com。
附件:1. 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调度统计表.docx
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