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6-20 11: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新闻发布会预告 | |||||
时间 | 6月20日 | 地点 | 新闻发布中心 | ||
主办单位 | 市应急局 | 出席单位 | 市人大常委会 | ||
新闻发言人 | 张敏 | 出席领导 | 李祖坤、姚爱军 | ||
摘要 |
6月20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下月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特色亮点和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解读。
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自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对安全生产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84条,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果,并紧扣监管体系、主体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安全生产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增设“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专章是本次修订的“重头戏”。新《条例》延伸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群体,在抓牢政府和企业两个重要主体的前提下,通过举报奖励、行业自律、信用管理、中介机构、责任保险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多元共治、齐抓共管。法规提出,通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公众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此外,《条例》强调了保险预防作用,要求在高危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各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法与时移,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直击“新问题”是本次修订的发力点。《条例》增加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并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结合无锡企业特点,适时推动实行小微企业联合体安全管理;根据近年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延伸从业人员的范围,明确企业要将雇佣的劳务人员和其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纳入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同时,安全生产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被明确纳入《条例》,各管理机构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以高质量的地方立法、执法,护航企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