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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出台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17 16: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有效降低新吴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导向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大幅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近日,新吴区出台《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重点突出、效益显著”的原则,经费由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注册和生产场地均在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支持条件的新区企业。项目补贴申报实行“先建后补、集中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需满足工业集约利用评价B类及以上,同时安全改造升级或场景运用需平稳运行半年以上,由企业组织专家做好自评工作。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每年根据资金情况和工作安排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公告,组织经费申报和专业复核,明确申报范围、项目要求、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对于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意义或监测预警特别显著或投入金额特别巨大的,采取“一事一议”形式进行评估补助。企业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向应急管理部门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签订统一的信用承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重复申报等。同时,签订统一的权责制协议,明确受助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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