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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开展“厂中厂”出租方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5-06-18 17: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全面提升“厂中厂”出租方安全管理能力,从源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期,新吴区应急局开展“厂中厂”出租方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全区700余名“厂中厂”出租方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会上,新吴区应急局坐班专家系统解读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的法律条文,详细讲解了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履行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并普及了关键安全知识。

       针对当前“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培训要求,一、严把准入关口,落实“先评后租”机制。出租方应主动依据“厂中厂”安全管理负面清单进行初筛,遇有疑问务必寻求街道、应急管理或住建部门专业评估指导。“先评后租”绝非设置障碍,而是为企业规范、安全发展安装“安全阀”,避免承租方后期因不合规被迫退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明晰管理职责,强化统一协调与监管。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详实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出租方要切实承担起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统一组织所有承租方参与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对承租方登高、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现场监管。三、精准风险管控,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出租方必须精准辨识承租企业风险等级,特别是对纺织、塑料加工等“两易一密”(易燃易爆、人员密集)企业,要重点检查其防火条件是否达标,必须确保厂区生命通道时刻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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