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安全出口锁闭,一案双罚!
发布时间:2026-07-07 11:0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纺织企业易存在可燃物多、人员密集、用火用电量大、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疏散出口不足等火灾隐患,一旦起火迅速成灾,却仍有企业图“管理方便”,锁住“生命通道”。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宜兴市恩杰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楼生产车间楼梯口的安全出口锁闭。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宜兴市应急局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20000元、对其主要负责人马某某作出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纺织企业常见火灾原因:管理混乱存在乱搭、乱建、乱堆,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等现象;火种控制不严员工不严格执行动火规定,违章切割、无证动火等;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乱拉乱接等;可燃物种类多、数量多、密度大,火灾危险性随之增大;纤维在空气中聚集引起的静电会产生火患,常发生在如麻类、合成纤维的车间、湿度过低的车间。
防范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面整治占堵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警示标志不明显等问题;日常进行消防安全“体检”,合理安排生产,对明火作业及易产生电火花部位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清理可燃杂物,按照标准分类易燃物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