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关于加强信息上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1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在各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行为,安全的网络环境,现就信息上网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
一、提高认识,严肃工作纪律
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信息有政策性导向,网络平台也是意识形态宣传领域的重要阵地,各部门应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凡上网的信息,包括文字材料、图像、视频等,必须经规范流程审批后方可发布,严禁个人或部门擅自发布,确保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规范 。
二、规范流程,严格审核把关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账号密码的保管,凡需经部门账号上网的信息均应由信息员统一上网发布。信息上网应填写《市应急局信息上网审批表》。
信息上网审批流程如下:凡在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以及局门户网站“重要新闻”“工作动态”“各地快讯”栏目发布的信息为“第一类”信息,由拟发布信息的部门拟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宣教处校核,由宣教处归口统一上网发布;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终审。
拟在局门户网站其他栏目发布的信息为“第二类”信息,由各部门依据职责拟稿,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部门信息员统一发布。
三 、加强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应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文稿质量,确保信息安全。拟稿人需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校核、审核人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好文字关、政策关、保密关,各部门要经常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半年、年度进行全面自查,及时纠错,有失去时效或者需更新的信息应及时报请删除、更新,更改、更新信息应视同重新发布。